2008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从本科毕业至2008年9月1日,下同)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4.报考统招统分生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统招统分生自筹培养经费)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纳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持有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
199综合能力 299英语
外语听力和政治理论考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8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所选报名点。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2008年9月1日前)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
2、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交报考费及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委托培养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
101政治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的高校之一,为国家培养定向专项人才,每年的招生任务由教育部下达。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执行。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六、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各院、系(所)联系电话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教务员 | 办公电话 (区号027) |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教务员 | 办公电话 (区号027) |
011 | 数学系 | 余 凡 | 87543431 | 310 | 经济学院 | 郑朝阳 | 87543251 |
012 | 物理系 | 潘卫国 | 87543881 | 401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陈燕玉 | 87557713 |
013 | 化学系 | 刘 炼 | 87559334 | 403 | 法学院 | 王立环 | 87556343 |
100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许昌敏 | 87541744 | 403 | 法律硕士中心 | 沈 芳 | 87557648 |
11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绮林 | 87543077 | 404 | 社会学系 | 刘 晶 | 87543252 |
121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吴超美 | 87557814 | 406 | 哲学系 | 刘 雅 | 87542403 |
131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陈 菲 | 87543035 | 407 | 公共管理学院 | 程秀杰 | 87540542 |